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栏目:通知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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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事关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意义重大。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推动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组织调度,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度。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商标代理规范条文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大力学习宣传将于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将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有机结合,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专项整治内容的全面落实。各地要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着重了解近年来被查处的代理机构处罚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代理机构,以及多次违法开展代理业务、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形成震慑;要综合运用商标、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构筑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优势,形成打击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的合力。

  四、注重典型带动,探索建立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各地要从宣传教育、日常检查、线索摸排、案件查办、部门协作、区域协作等方面入手,挖掘、分析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违法线索和违法行为,形成可供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此探索建立商标代理行业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为创新创业和推动经济回稳向上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请于12月17日前,向省局报送违法案件查办情况;12月25日前向省局报送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并上报不少于2件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经验或案例。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15日

  (联系人:林森媚 电话:0591-6309774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