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的通知
闽知发〔2026〕10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
现将我局《贯彻落实〈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6〕8号)要求,于2026年12月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余绍清(保护处),电话:0591-86296706。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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