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会受聘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多元化解机制特邀调解组织,并分别于5月26日和7月23日两批次接收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委派的调解案件共49件,案件主要涉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纠纷。
我会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在中院法官助理的指导下,积极着手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企业商标侵权纠纷。
通过实地走访及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我会特邀调解员刘爱武会长成功主持调解了本会首例调解案件,当事人双方就一起知名眼镜公司商标权被侵害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在刘会长的主持下,于协会特邀调解会议室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法院司法确认,为我会调解纠纷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特邀调解员刘爱武会长成功主持调解
在刘会长的组织带领下,我会11位调解员利用忙碌的工作之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正确履行调解职责,开展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调解工作复杂繁琐,其间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如:部分当事人缺少法律常识,对调解员不信任,情绪激动,抵触沟通,拒绝交流等情况,调解员们都能够积极调整心态,争取主动沟通,通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网络联系等多种方式,耐心细致地和当事人说明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尽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及时化解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我会刘爱武、王商利、程琦、杨梅仙、王芳、陈梁、张莉七位调解员调解成功各类商标侵权案件共计10件。为当事人减少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切实推动福州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一份力量。
案件调解成功也得到了涉案当事人的欢迎和认可,他们一致认为诉前调解工作不仅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让大家真切感受到了特邀调解工作的便利和好处,也为今后我会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