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州知识产权法庭举行第二批知识产权委派调解案件移交仪式,向福建省版权局、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福州海关综合业务处、福建省版权协会、福建省商标协会等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组织以及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调解员代表移交了第二批委派调解案件。这是福州中院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实质性地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工作的重要一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大多数知识产权纠纷以诉讼方式进入司法领域,权利人对于诉讼外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普遍缺乏客观全面的了解。司法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但不是唯一的渠道。特邀调解工作的最大优势是能够更加灵活、高效地满足争议各方的不同需求,以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刘爱武会长作为我会特邀调解组织代表,接收了委派调解案件共16件,此次案件的类型主要涉及企业及个人商标侵权纠纷。
福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晓如向刘爱武会长移交知识产权(商标权)委派调解案件
我会作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特邀调解组织,将在福州中院的指导下,发挥行业协会的商标法律专业性,为知识产权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一个较好的沟通平台,协调组织各位调解员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履行调解职责,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及时化解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减少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切实推动福州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