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2016年申请认定及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闽工商标〔2016〕61号)要求,经2016年12月30日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福建杨振华851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1”等715件福建省著名商标准予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