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标协[2015]16号
各商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
2014年6月27日,福建省商标协会第二届四次理事会依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商标代理机构行业规范》,现已实施一年。
为了加强商标代理行业规范建设,引导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标代理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我会近期组织开展商标代理行业规范建设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福建省商标协会及商标代理分会领导。
二、调研内容:
《福建省商标代理机构行业规范》实施成效、体会、问题、建议。
三、调研方式:
赴商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召开座谈会与电子邮件交流相结合。
四、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8月30日。
五、有关事项:
1、请商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根据内容认真准备,有关材料、照片于8月15日前发到我会电子信箱。
2、有关材料择优刊登我会会刊和网站。
3、有关材料作为评选先进商标代理机构、优秀商标代理人参考。
联系人:郝闽平;电话:0591—87718837;邮编:350012;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5层
福建省商标协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