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标协【2014】13号
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贯彻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落实新《商标法》赋予商标协会的职能工作,更好服务广大会员实施商标战略,省商标协会决定在2月组织调研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研专题课目
(一)会员企业商标管理专题
1.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企业有何要求?
2.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对企业商标工作有何新要求?
3.第25类(服装、鞋帽)行业会员如何应对驰名商标保护新规定?
4.服务商标注册、确权、维权、运用、管理有何特点?
(二)商标代理行业管理专题
5.我省商标代理行业发展应当把握哪些原则?
6.商标代理行业规范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7.商标代理行业分级管理(资质管理)应当如何设置?
8.如何理解、贯彻新《商标法》第十五、十八、十九、二十、三十二、六十八条?
(三)地理标志商标管理专题
9.如何加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管理力量?
10.如何落实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人的权利、义务?
(四)商标协会自身建设专题
11.如何提高协会自身建设水平?
二、调研时间安排
(一)商标代理行业管理专题:2014年2月—6月;
(二)会员企业商标管理专题:2014年2月—9月;
(三)地理标志商标管理专题:2014年2月—10月;
(四)商标协会自身建设专题:2014年2月—12月。
三、有关规定要求
1.认真贯彻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省工商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调 研 工作;
2.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的实际,客观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3.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每篇文章原则上3000字以内。
4. 入选调研文章将在协会会刊、研讨会使用,稿酬从优。
四、投稿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专题稿件请于上述调研时间内寄(或发送)到福建省商标协会。先到先用。
联系人:陈 茜、郝闽平
联系电话:0591—87718327、87718837
传真:0591——87727910
电子信箱:fjssbxh@126.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五层
邮编:350003
福建省商标协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