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标协[2011]1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商标协会章程》及《福建省商标协会会费缴纳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度会员费从即日起开始收取。本年度会员费收取标准为每家会员单位人民币壹千元整。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足额缴纳,我会在款到后即寄出正式收款票据。
收款单位:福建省商标协会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前支行
帐 号:118120 1001000 14615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6号省工商学校4号楼
邮政编码:350012
联 系 人:陈 茜、郝闽平
电 话:0591—87718327 87718837
传 真:0591—87727910
福建省商标协会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