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商标战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专项行动的精神,遵守《商标代理管理办法》,规范我省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提高商标代理组织的整体素质,增强在社会的美誉度和公信度,共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此承诺如下:
一、坚持文明经营,诚信守法。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服务;不以低价、压价、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揽取业务,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流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人员管理,不断提高商标代理服务水平和执业水平。
三、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合法。对外宣传或对委托人不提供虚假、误导、夸大的信息,不诋毁同行或发表有损他人的言论。
四、坚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不接受同一商标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有关代理事项告知他人。在明知委托事项出于恶意性,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具有欺诈性等不法行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本单位自觉遵守上述承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业、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及媒体的共同监督,如有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理。
监约人:福建省商标协会
承诺人:
福建省海峡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鹏飞
福建点通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爱武
福建南方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长付
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大明
福州天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王先锋
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戴雨君
福州鼎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王商利
福州众韬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杨梅仙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朱 凌
厦门市财富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郑朝才
厦门市湖里区祥珑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黄祯祥
厦门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邱 晖
厦门华夏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卢 斌
厦门市思明区必浩得知识产权事务所 韦盈顺
厦门中源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林承旺
漳州芗城区德仁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 政
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 祥
福建省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李劲松
泉州市汇泽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葛永莉
福建天驰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张秋龙
201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