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时间
2015年7月2-3日
二、培训地点
西安宾馆2层丹凤厅(西安市莲湖区长安路北段58号)
三、培训日程
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
7月2日 | 7:30-9:30 | 报到注册 | |
9:30-11:30 |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审理标准的修订和新增第二款审理标准的制订 | 商评委案件审理二处 何敏处长 | |
13:00-15:00 |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审理标准的修订 | 商评委案件审理五处 李钊副处长 | |
15:10-17:10 | 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审理标准的修订 | 商评委案件审理一处 乔烨宏副处长 | |
7月3日 | 8:30-10:30 |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制止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案件审理标准的修订 | 商评委案件审理四处 黄丽副处长 |
10:40-12:40 | 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案件审理标准的修订 | 商评委案件审理三处 薛寅君处长 | |
13:40-15:40 |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审理标准的修订 | 商评委法律事务处 臧宝清处长 | |
15:50-17:20 | 交流《商标审理标准》修订(仅受邀人员参加) | 商评委法律事务处 臧宝清处长主持 |
四、食宿事宜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我会不做统一安排,请尽快自行预定酒店。
备注:本次培训班会员免费名额已满,请新报名人员按照相应标准及时缴纳培训费用。参训人员请携会费、培训费缴费凭证报到注册,领取听课证、培训资料和发票。
附:关于2015商标评审实务暨《商标审理标准》修订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http://www.cta.org.cn/xhgg/201505/t20150527_36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