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商标代理案例 提高商标确权维权水平

栏目:理论与实务 发布时间:2016-08-22 作者: 朱昌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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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商标协会历时3个月、组织编印的《商标代理案例选编》,收录了“2014—2015年福建省优秀商标代理案例”32篇、“2015年度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商标审理典型案例”20篇,供广大会员单位学习参考,我感到这项工作很有意义。

       “福建省优秀商标代理案例”,来自于福建省商标协会会员企业,来自于发生在我们身边企业的商标使用、管理、确权、维权的故事,使我们感同身受,十分感动。如:第8268118号“ZT CZT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案, 原告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经历了异议及异议复审的两次失利,但最终得到法院支持,成功实现反败为胜。又如:“神剑”系列商标争议行政诉讼案, 福建省福安市美乐食品厂在面对美国箭牌糖类有限公司突然发动一系列商标战役,面对国外同行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咄咄逼人的商标品牌攻势下,依靠自己的品牌创新和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指导,有效地抵御强大对手的进攻,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优秀商标代理案例”,反映了我省商标代理机构对商标法律法规的运用水平,诚实信用的行业规范,坚定智慧的专业技巧。如: 第3684415号“同利及图”商标行政诉讼案, 历经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注册在第43类的争议商标与注册在第30类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实现重要突破,出色地维护了被代理人的商标权益。又如:第13991561号“天天大富翁”商标无效宣告案,商标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监控,及时掌握申请人商标状态,建议申请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有效防止了“大富翁”品牌的淡化,为有关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提供了参考。再如:第10587663号“征服网”商标无效宣告案,认真研究适用法律法规的主客观条件、案件焦点,逻辑思维缜密,千方百计地维护了被代理人权益。同时,突破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一般类似判断,对如何确定被代理人商标的保护范围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商标代理案例选编》中的事实表明,商标代理机构是企业知识产权的守护神,商标代理机构是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力量。我省商标代理队伍已形成规模,专业性强,具有市场活力,为我省商标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没有准入门槛,这支队伍良莠不齐,有的规模小服务水平低,有的利用企业不了解商标信息进行坑蒙拐骗,影响了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可以预见,在新的发展时期,商标注册、运用将更加活跃,商标确权、维权将更加激烈,广大企业将更加需要商标代理服务。重视商标代理队伍建设,对维护广大企业权益,对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衷心祝愿我省商标代理机构,不断提高规范经营水平,提高商标确权维权服务水平,不断发展壮大,为推进实施商标战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商标代理案例选编》中的案例,是适用法律法规政策的典范,是企业商标使用管理经验教训的结晶。广大会员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案例,对于提高商标注册保护意识,提高商标确权、维权水平,加强商标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真诚希望《商标代理案例选编》的出版宣传,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参与、推动商标工作,推动广大企业更加重视商标知识产权的使用管理,为建设新福建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