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品牌国际化程度成绩斐然
1989年10月4日,我国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第28个成员国。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程序性知识产权国际条约。1995年12月1日,我国正式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的第四个缔约方。我国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既为我国商标的国际化创造了条件,也为其他国家的商标品牌进入我国市场打开了大门。
随着我国经济的较快发展,我国申请人的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外国申请人指定我国的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持续增长。外国申请人指定我国的申请量,多年位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联盟第一位。我国申请人提交的申请量也长期位居前十位,2015年,我国马德里商标申请量为2321件,同比增长8.5%,在马德里联盟位居第六位。
2015 年,我国申请人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注册量达 20179 件,首次突破 2 万件。其中,福建省申请人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注册量达 1475 件,比上一年增长3.8%,占全国7.3%,居全国第五位。
通过商标国际化发展,我国企业的全球品牌价值不断提升。2016年6月,全球品牌咨询公司“华通明略”发布的全球最具价值品牌100强排行榜中,我国上榜品牌从2006年的1家增加到2016年的15家,总体品牌价值大幅增长。
马德里体系的有效实施,促进了我国商标注册管理体制的改革开放。一是积极推进商标国内注册制度与国际规则衔接。二是不断加大马德里体系推广力度。三是不断深化商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世界上12个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我国已经加入了6个。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相关机构签署了60个合作谅解备忘录,其中涉及商标方面的有30个。
我国的商标保护,已具有国际化特点。一方面,我国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化同有关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经贸、海关等部门的合作,健全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机制,积极帮助企业在海外维权。另一方面,我国不断加强商标领域监管和服务力度。 2015年,全国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337件(涉外案件85件),案件总值13416.52万元,罚没金额3634.46万元;全国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379件(涉外案件6460件),案件总值36671.71万元,罚没金额32563.97万元。其中, 福建省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362件(涉外案件26件),案件总值319.92万元,罚没金额206.73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340件(涉外案件432件),案件总值1518,73万元,罚没金额2222.23万元。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高服务效率,为外国商标品牌在我国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商标品牌国际化差距不容忽视
近年来,我国商标品牌的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第一,我国商标的国际化程度还不高。我国商标申请量虽然位居世界第一,但仅有4% 赴国外寻求商标保护。瑞士的商标申请中75% 是国际商标,美国国际商标占比45%。这说明,我国品牌开拓国际市场的意识和能力都有待提高。
第二,我国品牌创造经济价值的能力还不强。每千亿美元GDP的经济效益,在美国是由2175件商标创造出来,而在我国是由12071件商标创造的,美国平均每件商标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是我国的6倍。
第三,全球知名品牌的数量还不多。2015年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美国有228个品牌上榜,排名第一,英国以44个品牌位居第二,日本占37个。我国虽然有31个品牌入选,但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还不相称,我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还有待增强。
三、实施商标品牌国际化措施有待加强
第一,认识要进一步提高。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进入了深度调整、缓慢恢复时期。我国经济也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传统的粗放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对此,我国政府提出一系列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发展品牌经济,培育全球品牌,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百姓生活的品质,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任务。
第二,优势要进一步发挥。我国发展品牌经济,打造全球品牌,具有许多优势和潜力。
我国具有打造品牌的市场优势。在全球经济不很景气的背景下,市场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我国拥有庞大的市场潜力,这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重要基础,也是培育、发展全球品牌的有利空间。特别是一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在我国具有突出的市场优势,具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培育这些新的发展。近年来,许多网络技术带来的新产业、新模式,在市场较小的地区,难以培育出大企业、大产业。而我国许多互联网公司的兴起,一些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我国的大市场优势,形成大市场、大产业、大公司的发展格局。
我国具有品牌消费的明显趋势。随着我国从中等收入体向发达经济体迈进,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阶段。我国消费者的出国购物、跨境购物的趋势,充分显示出消费者追求品质、追求品牌的热情。这为品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商机和契机。
第三,政府要进一步作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我国商标向国际品牌转变,增强商标品牌的知识含量和经济价值,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是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强化商标品牌战略,提高商标品牌附加值和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自主商标品牌。
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商标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要在市场主导下,通过公平竞争实现商标品牌的优胜劣汰。
切实履行好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服务职责。要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保护知识,保护发明,保护创新,培育诚信文化,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加强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丰富商标资源,提高服务效率,为发展商标品牌经济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继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商标知识产权、商标品牌领域的交流合作。提高商标品牌战略的全球视野,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优化我国商标的全球布局,推动品牌经济健康发展。